首宗國安法刑期上訴得值案 第二代美國隊長獲減刑9個月

首宗國安法刑期上訴得值案 第二代美國隊長獲減刑9個月


外號「第二代美國隊長」的一名姓馬男子,因多次在街頭及媒體訪問時公開宣揚涉及分裂國家的口號,早前被裁定煽動分裂國家罪罪成,在區域法院被判囚5年9個月。

被告不服提出刑期上訴,今日(8月3日)獲判上訴得直,獲減刑9個月,改判監禁5年,成為首宗上訴庭處理的《國安法》案件。

上訴庭首席法官潘兆初表示,維持原審法官對本案屬情節嚴重的裁決,但認為案件在嚴重類別中,刑責相對較輕,以6年為量刑起點是明顯過重,適當量刑基準應為5年3個月,原審法官以抗辯手法節省審訊時間,減刑3個月,因此改判監禁5年。

案件編號:CACC 27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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