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場非法處置有害電子廢物 環保公司被判罰款13萬元

回收場非法處置有害電子廢物 環保公司被判罰款13萬元


環保署今年1月採取跨部門突擊執法行動,偵破元朗一個回收場非法處置有害電子廢物。涉案的美華環保(香港)有限公司今日(8月7日)被粉嶺裁判法院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及《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被判罰款13萬元。該公司去年9月亦曾因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及《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於今年5月被判罰款41000元。

環保署表示,今年1月連同警方突擊巡查元朗山下村多個露天廢物回收場,發現一家由美華環保(香港)有限公司經營的回收場非法貯存屬化學廢物的廢印刷電路板及廢液晶屏。行動中發現約6700個廢液晶屏及5袋重約1.2噸的廢印刷電路板,總市值約80萬元。環保署經調查及蒐證後,根據《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檢控涉案的營運公司。

署方強調,經拆解或破損的廢印刷電路板、廢液晶屏及廢舊陰極射線顯像管等有害電子廢物,含多種重金屬和其他有毒化學物質,均屬化學廢物,受現行化學廢物處置法例規管。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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