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政部制裁11名中港官員

美國財政部制裁11名中港官員


美國總統特朗普上月簽署《香港自治法》,法案的制裁對象包括實施「港版國安法」的中共官員,與制裁對象有業務往來之銀行亦將被懲罰。

美國財政部周五(8月7日)宣布,制裁包括特首林鄭在內的11名中港官員,指他們破壞香港的自治,並限制港人言論及集會自由。

美國財長努欽表示,美國與港人站在一起,並將使用美方的工具及權力,打擊破壞香港自治人士。

11人制裁名單:

林鄭月娥(行政長官)
鄧炳強(警務處處長)
盧偉聰(前警務處處長)
李家超(保安局局長)
鄭若驊(律政司司長)
曾國衞(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夏寶龍(港澳辦主任)
張曉明(港澳辦副主任)
駱惠寧(中聯辦主任)
鄭雁雄(駐港國安公署署長)
陳國基(特首辦主任)

上述制裁對象於美國的資產及利益,不論是直接及間接持有、持有50%或以上,將一律遭凍結及必須通報財政部轄下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並禁止美國境內人士與制裁對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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