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中毒概念較難明白」?

「慢性中毒概念較難明白」?



短時間暴露於高鉛含量為急性中毒(acute toxicity),長時間暴露於低鉛含量就是慢性中毒(chronic toxicity)。有幾難明。

「如果某個人短時間飲了超標的含鉛量食水,但整體來講,他人生當中講緊70歲、80歲,都飲一些符合標準的食水,其實他整體來講的超標,是不符合所謂超標定義,所以對健康無明顯影響」?血液含鉛量低於標準,並不等同可以繼續安全攝取重金屬。國際上對飲用水的含鉛量並沒有所謂「安全攝取量」,只有「最大可容許污染程度」。

小朋友中鉛毒的其中一個主要來源,是玩具的含鉛油漆,不一定要吃下肚的。皮膚是人體最大的器官,用那些水洗澡,穿由那些水洗濯的衣物,就會逐小的吸收殘留。衛生防護中心說現時沒有家用濾水器能清除食水中的鉛毒,煲水蒸發亦會令水中含鉛量比例增加。鉛離子無法用高温消除,只要連續飲用,孩子每過224天,智商將下降6~8分。涉事的屋邨在2013年入伙,已經飲用多少天了?現在每人每日只獲發800毫升蒸餾水,住在這些屋苑的,是活生生的人,不是實驗室的白老鼠,每日也會接觸到這些水,沒有旁觀者可以等這等那再從長計議的本錢。

香港已經逐漸失去「免於恐懼的自由」,而現在就變得連「免於中毒的自由」都沒有。一個人如果是真的不想腐敗,是應該去想怎樣就算是腐敗,而不是研究甚麼才不算腐敗。以往用作指責中共的,今天都已經成了香港的平常;大陸如今的種種荒謬,也將會在香港成為日常。不去否定,就是接受。不要以為香港人就高人一等,原來的中國人,也不是一日成蝗的。

(原文刊於第三十二期《熱血時報》,於2015年7月26日免費派發。請支持文化抗共,訂閱《熱血時報》:http://www.passiontimes.hk/?view=reg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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