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醫生提供虛假外遊紀錄 43歲男子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向醫生提供虛假外遊紀錄 43歲男子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一名43歲男子因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第599D章),今日(8月1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該宗案件為規例的首宗定罪個案。

該名男子被揭發於3月4日在瑪麗醫院到診時向一名醫生提供有關外遊紀錄的虛假資料。他被控違反規例第4條。

根據規例,任何人士向衞生主任或於專業執業過程中行事的醫生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屬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指出違反抗疫的相關規例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相關規例的人絕不容忍,並嚴正提醒公眾應遵守相關規例。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

此外,一名42歲女子因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7日。

該名女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她必須在檢疫令上自行申報的住址接受強制檢疫14日。該名女子其後被揭發在深圳灣管制站向一名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住址作檢疫地點。

截至今日,共有37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判監禁最多3個月或罰款15,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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