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取消紅館駐場舞台監督 康文署:主辦方需自聘專業人士

2008年取消紅館駐場舞台監督 康文署:主辦方需自聘專業人士


Mirror紅館演唱會事故發生兩星期後,被屏幕壓傷的舞蹈員李啟言仍然危殆,有業界人士指,康文署於2008年取消紅館的「駐場舞台監督」職位,改以「節目/製作統籌」一職取代,令人質疑是否可確保安全。

康文署發言人今日(8月11日)回應指,轄下的表演場地例如香港文化中心、香港大會堂等設有舞台,並提供舞台設施和裝置,以支持文化藝術活動,因此這些表演場地安排「駐場舞台監督」執行日常舞台運作及提供舞台服務、監督舞台技工、與使用場地者溝通以解決技術問題和協助擬備及更新設施技術資料、舞台平面圖案、工作圖、器材及設施紀錄等工作。

發言人指,這些舞台監督並非擁有註冊工程師資格或負責審批舞台結構安全的人員。如租用人在這些表演場地的舞台加設大型構建物或機械裝置,仍然需要聘請「合資格專業人士」向署方證實所搭建的舞台和裝置是安全穩妥,與香港體育館的安排相類似。

康文署又稱,香港體育館本身是多用途場地,供租用人士舉辦體育活動、大型演唱會及其他節目,按其不同需要設計場地,並不設有舞台,所以香港體育館並沒有安排「駐場舞台監督」負責舞台設施管理。在體育館表演所用的整個舞台及其他裝置均由租用者設置。主辦機構需自行委聘「合資格專業人士」在工程完成後,以書面向署方證實所搭建、安裝的舞台搭建物及器材工程安全穩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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