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佈最新臨時選民登記冊,有傳媒報道有人以酒店作為登記地址,亦有安老院長者不知情下被登記為選民。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昨日(8月11日)於記者會上指已查核相關個案,並無發現問題。
馮驊又稱,當局亦發現有不少「古怪」登記地址以公眾地方例如文化中心、公園甚至燈柱作為登記地址,但當局從第三方取得客觀資料佐證後,決定信納登記人居住於有關地方。
馮指選管會一般會透過電話、寄信或親身派員查核選民登記冊上的可疑登記地址。但他解釋現行法例只規定登記地址須為唯一或主要居所,只要申請人報稱該地址是通常居住,即使不是住宅地址亦能提出申請。
不少網民爭相恥笑選管會說法,認為假若報稱通常居住就可以視為地址,種票行為必將無日無之。又有人反問,通常居住的定義非常廣闊,「病床位骨灰龕位得唔得?」,亦有人指「選民登記呢啲野,市民真係識條鐵咩」。
(圖片來源:無線新聞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