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途人阻撕連儂牆 肉檔東主獲准自簽守行為

踢途人阻撕連儂牆 肉檔東主獲准自簽守行為


近月有關連儂牆的爭執不絕,在九龍灣,除了有「打不還手」事件之外,亦有一名肉檔東主疑阻止途人撕走連儂牆上便利貼,爭執期間被告用腳對方腹部,被控普通襲擊,最終獲控方撤控。

63歲姓梁被告今日(8月15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他承認於上月11日在九龍灣巴士站附近踢一名男子腹部。

控方決定不提起訴,被告准以1000元自簽守行為12個月,並須繳付500元訟費。

案件編號:KTCC1395/2019


讀者回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