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立法會薪津訟費 梁頌恆被入稟呈請破產

拖欠立法會薪津訟費 梁頌恆被入稟呈請破產


於2016年宣誓風波中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的青年新政游蕙禎和梁頌恆,早前被立法會入稟,追討薪津,及支付訟費。游蕙禎之後提出分期還款,然而梁頌恆就未有理會。

立法會行管會昨日(8月18日)入稟高院,呈請要梁頌恆破產,司法機構已排期在12月2日開庭審理。

2016年10月12日,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在首次立法會大會中,誓詞中有「支那」等語句,被指宣誓無效,其後遭政府司法覆核議員資格,失去議員資格。梁、游二人於宣誓前已申領議員薪津,包括每人約9.5萬港元的月薪、83萬港元辦事處營運開支津貼,合共約186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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