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在葵涌貨櫃碼頭阻截一宗從美國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個案,涉案的本地入口商合興隆環保回收有限公司今日(8月21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被判罰款20,000元。
環保署人員於今年4月在香港海關協助下,在葵涌貨櫃碼頭截獲一個從美國進口的貨櫃,報稱載有電腦部件,經查驗後證實載有屬有害電子廢物的廢印刷電路板,市值約36萬元。被截獲的貨櫃已即時被退回來源地,環保署就有關退運通知當地執法機構,並按照《廢物處置條例》檢控涉案的入口商。
環保署發言人強調,經拆解或破損的廢印刷電路板為有害廢物,含多種重金屬和其他有毒化學物質,屬化學廢物,受現行化學廢物處置法例規管。為保護環境,環保署嚴厲打擊非法進出口有害廢物的活動。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