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BB彈槍被判藏有仿製火器罪成 16歲少年還柙候判

帶BB彈槍被判藏有仿製火器罪成 16歲少年還柙候判


去年12月12日,立法會正討論修改《議事規則》,一名16歲少年當日在立法會外被搜出疑似氣槍的仿製槍械,今日(8月2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管有仿製火器罪名成立。

被告自辯時指自己支持港獨,當日到集會現場拍攝,因害怕其政治立場而受襲,所以帶BB彈槍自衛。

裁判官認為被告的行為矛盾及不合情理,屬匪夷所思,裁定他罪名成立,押後到下月12日判刑,以待感化、勞教中心、教導所、更生中心等報告,被告還柙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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