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松泰宣誓案原告申上訴許可 法官拒絕受理

鄭松泰宣誓案原告申上訴許可 法官拒絕受理




市民羅景楊在今年3月入稟高院,指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以及另一名新界西議員朱凱廸宣誓違法,要求法庭裁決。然而羅景楊被指不合理拖延四個月未交訟費保證金,法官區慶祥上月31日頒布判詞,決定拒絕入稟人補交保證金,案件擱置。羅景楊就此申請上訴許可,法官今日(8月24日)頒下判詞,拒絕受理羅的上訴。

7月31日,法官區慶祥頒布判詞拒絕入稟人補交保證金,擱置案件。羅景楊就裁決提出上訴,高院8月17日早上處理原告人的上訴許可申請,區慶祥押後書面裁決。法官今日頒下判詞,拒絕受理羅的上訴。

入稟人羅景楊,本年3月入稟高院,以支票繳交2萬元的保證金時,寫錯支票抬頭而被彈票,羅景楊之後在5月更換事務律師,兩次以支票補繳保證金,但依然被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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