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0歲男子因違反《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今日(8月25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兩星期及緩刑兩年。
該名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檢疫令上自行申報的住址接受強制檢疫14日。該名男子其後被揭發在香港國際機場向一名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住址作檢疫地點。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指出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規例的人絕不容忍,並嚴正提醒公眾應遵守規例。
截至今日,共有40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判監禁最多3個月或罰款15,000元不等。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