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藏鐵錘火機判囚5周 刑期覆核後加刑至2個月1星期

女生藏鐵錘火機判囚5周 刑期覆核後加刑至2個月1星期


去年11月12日的大三罷示威,一名19歲女學生於長沙灣被截查時,被搜出摺刀、鐵錘、打火機及易燃液體等物品被拘捕。

被告早前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於今年6月被判監禁5星期。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向原審裁判官申請刑期覆核。

裁判官接納律政司刑期覆核申請,並於今日(9月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將刑期由監禁5星期,加刑至監禁2個月1星期。

由於被告早前已還押143日,故扣除已服刑期後已可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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