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人格的香港警察

多重人格的香港警察


很多人會將「精神分裂」與「人格分裂」這兩件截然不同的事混為一談,從學術上來說,真正的「人格分裂」病例其實極為罕見,而且在判別上並不容易。然而,香港這彈丸之地的「人格分裂」病例卻多不勝數,冠絕全球。

香港人,彷彿每個都擁有多重人格和身份,明明是特區首長,卻會以個人名義發表偉論及公然參與民間團體發動的投票表態。不知就裡者,以為他作了人格轉換,忘了自己的身份。至於警察,一樣患上「人格分裂」者眾,一穿起警察制服就成了警隊一份子,只按本子辦事,懶管公義;除下制服後,為政治表態,投票遊行都是個人名義,回到家又做個所謂的好爸爸、好兒子。

當一個警察下班,卸下的原來不單止警察制服,還有作為警察的自覺和記憶──人格撤換。

這次「熱血追擊李飛事件」,看在眼裡,真的對警察僅餘的期望和尊重也泯滅於無。且不論胡亂拉人、故意扣留刁難、在無必要及沒適當警告情況下使用胡椒噴霧等事,單論陳秀慧小姐疑被非禮一事,警隊之處理方式已非常離譜,令人不能接受。當時陳小姐只是想了解其丈夫(黃洋達)被拘捕的情形,卻被阻止,及後更疑似被一名便衣男警非禮。當中,陳小姐並未參與警方宣稱部份熱血公民成員所組之非法集會或集結,而警方亦無指控或宣稱陳小姐當時有任何不當行為。然則,當陳小姐高呼被非禮一刻,該將之視為受害者或需要幫助之人士,作為警察,理應伸出援手,作出協助。

事實卻是當時有四名女警迅速一擁而上,不單任由涉事便衣男警先行離去,更沒有向陳小姐提供任何協助,然後在未有向陳小姐詢問有關情況及未查明事情原委前,向她宣稱並未有任何人對她作出非禮行為。對此,我只可將該些女警的行為視為:一,護短;二,唔願做;三,將受害者視為麻煩。及後,亦迅速將她們視為麻煩的陳小姐移走,而一直未有處理其申訴及求助。可能,會有人認為當時的情況混亂,陳小姐反應激烈才致處理失當。

敢問,哪位女性在被非禮時反應不激烈呢?

若你除下了制服可以是好媽媽、好女兒,那陳小姐就不能是好老婆?不該得到應有的尊重嗎?

姑不問若是你的家人朋友受到如此對待你還是否如此處理,只是平日處理同樣的非禮案會是同一個法子嗎?

答案是不會,為甚麼?

我不敢說你們會有同理心,但至少會怕被投訴吧?因為平常處理案件,沒有上司撐腰。現在上頭親自落 order,還不大刺刺擺出警察模樣執起法來嗎?非禮什麼的未查先判,最緊要是方便自己──好做嘛!

別再跟我說甚麼是上級下達的命令,基層警員也有難處云云。現在討論的,不單是作為警員的操守,而是作為一個人該如何自處。若然警察不過是傀儡,坦白說,還值這個薪酬嗎?

當你在思考「你有你的難處」,自己不過是盡忠職守,並未虧欠誰時,別忘了「熱血公民」也有他們的難處,卻勇於走在最前,而為的卻不單是他們自己,他們所努力爭取的是包括了「你們」那一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