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承認理大內暴動案 20歲女生判入教導所

首宗承認理大內暴動案 20歲女生判入教導所


2019年11月理大圍城,大批示威者留守理工大學,一名從校內突圍而出、在科學館被捕的女學生,兩項暴動罪名成立,今日(9月9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

20歲女被告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為首宗承認於理大內參與暴動案件。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被告受到不同媒介號召,不分青紅皂白,到火光四起的理大支持暴動人士。法官形容狂熱分子為獲取政治紅利,將內向的「乖乖女」被告推上前線,成為「炮灰」,斷送其學業及前途。

法官相信被告有悔意,希望經一事長一智,可靜心察看到政治醜陋,日後會守法不再受唆擺。

20歲被告承認於2019年11月17至18日,在理大暢運道和科學館道一帶、及在理工大學與他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190-2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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