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員涉多次逼兒子自瀆 陪審團裁定4罪成

前警員涉多次逼兒子自瀆 陪審團裁定4罪成


一名前警員被指向年幼兒子作出多項嚴重猥褻行為,包括迫看色情片自瀆,更涉嫌曾攝錄與妻子性交情況,叫兒子在鄰房看直播。

該名前男警被控10罪,案件於本月1日在高等法院開審。7女2男組成的陪審團今早(9月14日)退庭商議約9小時後,裁定被告兩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以及兩項煽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作為罪罪成。

案件押後至10月6日判刑,以索取被告的心理及精神科醫生報告,被告還押候判。

現年47歲的被告「FSL」於1998年至2019年任職警員,他被控10項罪名,包括4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3項煽惑年齡在16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作為、及3項殘酷對待兒童的交替性控罪。指他於2016年至2018年12月,在香港及澳門侵犯兒子X,案發時X約10至12歲。

案件編號:HCCC 25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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