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5歲少年今年1月在元朗朗晴居一帶馬路投擲汽油彈,早前承認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被判感化18個月,其中9個月須入住院舍接受監管。
由於原審裁判官水佳麗在判刑時提及少年為「優秀嘅細路」,引來爭議。律政司之後提出覆核刑罰,該少年被改判入勞教中心,原有的判刑則撤銷。
上訴庭早前為少年索取勞教中心、更生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法官同意並接納報告建議,認為是對案件相稱判刑。
一名15歲少年今年1月在元朗朗晴居一帶馬路投擲汽油彈,早前承認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被判感化18個月,其中9個月須入住院舍接受監管。
2020年2月4日,6名示威者於油麻地向馬路投擲汽油彈,以及在較早前租用的酒店單位收藏裝有易燃液體的玻璃瓶和液化石油氣等...
一名中度智障及有閱讀障礙的男子,於2020年7月1日在旺角彌道道用汽油彈掟警車。他早前承認一項縱火罪,今日(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