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南韓爆發非洲豬瘟,中國海關總署為防止疫情傳入,即時禁止直接或間接從南韓輸入豬、野豬及相關產品。中國亦會加強對來自南韓的貨物和旅客攜帶物檢疫查驗,一經發現一律退回或銷毀。
進境船舶、航空器、公路車輛和鐵路列車等運輸工具上,如發現有來自南韓的豬、野豬及其產品,一律作封存處理,並且在中國境內停留或者運行期間,未經海關許可,不得啟封動用。
對邊防等部門截獲的非法入境的來自韓國的豬、野豬及其產品,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作銷毀處理。
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由海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