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稱不吐不快 反問警方修訂怎會是打壓新聞自由

林鄭稱不吐不快 反問警方修訂怎會是打壓新聞自由

特首林鄭月娥凌晨貼文,指晚上看到不少新聞,仍圍繞着警務處採用新聞處GNMIS的傳媒機構名單作為辨識「傳媒代表」定義這件事,她有點不吐不快。

林鄭表示,GNMIS雖然名義上是一套政府新聞發布系統,事實也可説是整個政府與傳媒的聯繫平台,獲登記的傳媒機構除了可接收新聞處和各政府部門發放的消息外,也可以出席各決策局及各部門舉行的記者會。系統內的傳媒代表也可收到政府活動的採訪通知,決定是否派員到場出席。

她指幾年前被拒之門外的純網媒(online-only media)曾為此作出投訴。直至她就任行政長官後,在2017年9月才把GNMIS向純網媒開放;過去三年,一共超過30間純網媒機構獲得登記。

她又提到,警隊採用GNMIS這個客觀、開放、一視同仁的服務平台來界定誰是「傳媒代表」,為他們在警隊行動中提供特別安排,例如可進入封鎖區內採訪,可在特別位置攝影,一如獲安排出席記者招待會或出席活動做採訪,反問怎會是打壓新聞自由或篩選記者。

她重申,《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等的自由,這是不會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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