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哄動全城的「以胸襲警」案,「鼻血少女」吳麗英及另外三人早前被裁罪成,當中吳麗英更被裁判官陳碧橋重判3個半月刑期,吳麗英等4人其後提出上訴,雖然上訴全遭駁回,但判刑上訴就得值,法官今早(9月26日)分別判處4人判感化令或社會服務令,「鼻血少女」吳麗英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在去年3月的「光復元朗」反水貨走私行動中,一名受傷撞至流鼻血的女文員吳麗英被警方拘捕。有媒體拍到出事時片段,當時有一名男警將該女示威者拉走,隨後她倒地受傷,完全不知所犯何事。及後吳竟被判「以胸襲警」罪成。
事件不單於香港成為熱門話題,而且更「揚威國際」。裁判官陳碧橋於判刑時,指吳麗英用胸撞警察後大叫非禮的行為「猖獗」,又指如不判處阻嚇性刑罰,將會令市民有錯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