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電一腦,環保法西斯

四電一腦,環保法西斯


以前街頭有收買佬街招或木牌,寫住「好壞都收」,意思是運作良好的電器會在修理後轉賣,可以在本地賣,也可以賣到第三世界國家。壞電器會被拆散,留下值錢或有用的零件如電腦底盤之集成電路板,其餘則丟棄或當廢鐵賣出。小孩看了,還以為「好壞都收」是社會包容廣大,好的壞的都有人收容。

由於利潤不多,舊電器一般只可賣到一百幾十,只不過省卻了搬去垃圾站丟棄的勞力。2000年後,大陸生產的電器價格低廉,而且政府拒絕輸入舊電器拆件,於是香港的收買佬只能向巴基斯坦、非洲這些地方轉賣,令回收價跌至二三十元。同時,由於收買佬不收大型舊電器,令市民要付費予苦力搬運到垃圾站。近年,大型電器零售店及代理商的維修部,更會主動聯絡老人院或社會企業,將舊電器修好並送到受助機構;或拆除有用零件在修理部使用。

聽來好像有點複雜,然而這種長期發展出來的處理方法,卻是一層層地保證了大小企業的生計及所有街頭謀生者,並維護本地匠人的電器維修知識;例如,收買佬有相熟修理師傅或工場。這些匠人乃技術工人,本土知識廣博,熟悉本地人的電器形號及常見故障。代理商收回自己牌子的舊電器後拆出可以就地使用的零件,是最環保也是最有成本效益的做法。政府唯一要做的,是將舊電器經過民間回收商或電器代理商拆出有用零件之後的廢品妥善處理⸺這需要補貼一點錢和訂立環保標準,但費用必定低於目前政府要付出的。事實上,政府已花了五億元在屯門興建廢電子電器回收場(英文簡稱WEEE場),變相資助了政府核准的回收商歐陸寶綜合環保有限公司(ALBA-IWS);另外每年還要撥出兩億補貼該公司營運(筆者按:綜合環保有限公司IWS乃周大福集團屬下機構)。新的營運方法是,集中處理,之後拆件(不一定整部維修);拆件後,由於零件毋需交予本地電器代理的維修廠,故必須輸出海外。這樣一來,就要長途運送,損耗能源。更深刻的影響是香港的去技術化 - 本土營運及本土知識,被一家歐洲跨國公司摧毀了。

政府本該裨補闕漏,填塞市場的漏洞,現在卻變成官督商辦,官方壟斷後分派予指定商人辦理 - 這就是新自由主義的官商勾結。政府預先向零售商徵收費用,就有錢交付予回收商。不過,由於政府採用了門檻極高的所謂環保標準,只有事前獲得政府垂青的歐陸公司符合標準,故形同壟斷:預先徵收環保費用、預先物色處理商、處理商排斥其他現存回收商合作而獨家經營,再獲政府注資和每年補貼;整個工作程序用法律規定強制執行。政府在2008年7月制定的《環保責任條例》(香港法例603章)乃框架法例,即是可以在其下訂立其他附屬法例。此法例先後推出了塑膠購物袋徵費計劃(2009年通過),之後是廢電器徵費(2018年),還有即將推行的玻璃飲料生產徵費及擬塑膠飲料容器徵費。這是仿照歐盟於2003年的環保指令立法,極其嚴苛;英美等國不跟隨,香港在主權移交之後卻跟隨了。

藉環保之名行惡事,香港堪稱第一。「四電一腦」強制回收的廢電子產品責任制,今年8月1日開始實施。「四電一腦」是大陸式的簡稱,即是電視機、冷氣機、電冰箱(政府為了簡稱的口訣順利而改稱雪櫃為電冰箱)和電腦產品(電腦、打印機、掃描器及顯示器)。店鋪在售賣這些電器時,須向環保署繳交循環再造徵費:雪櫃、電視機每件165元;冷氣機、洗衣機每件125元;顯示器每件45元;電腦、掃描器和打印機每件15元 - 當然,這些徵費會轉嫁到買家身上,連帶行政成本,店鋪加價幾十元至三百多元不等。

政策實施之後,這些舊電器必須透過政府核准的回收商處理,而電器行可以代為免費回收;同時顧客亦可打致電政府指定的回收商安排回收。目前政府不會懲罰市民私下丟棄的「四電一腦」,但垃圾堆填區不會接收,必須交予政府核准的回收商。

由此而產生的香港法制改變(香港引入歐陸的大陸法)、經濟不公平(趕絕收買佬)、官商勾結壟斷(港府每年補貼兩億予特許獨家經營商)。我稱之為環保法西斯主義(eco-Fascism)。


(編按:本文刊載於熱血時報印刷版第61期。熱血時報印刷版訂閱連結:http://www.passiontimes.hk/4.0/regform.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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