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因2014年衝入政總前地一案,去年則一度被改判入獄。黃指在東頭懲教所服刑期間,多次被懲教職員以粗口辱罵,又曾在一間沒有閉路電視的房間內,遭懲教職員要求「剝光豬」,並蹲在地下回答提問。
黃之鋒批評屬人身侵害及行政失當,向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懲教署索償16000元,案件原定今日(9月27日)提訊,惟因黃之鋒缺席聆訊,審裁處決定撤銷其索償申請。律政司代表就指,不會索償訟費。
今年7月,黃之鋒曾召開記者會,近5年懲教署收到約540宗投訴個案,當中只有8宗個案證明屬實。他認為有關當局應成立「監懲會」,將投訴個案交由中立的「監懲會」處理,以避免自己人查自己人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