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革命與現代社會(一)

科學革命與現代社會(一)



今期的專欄,主要是介紹西方的科學革命,與多元價值的現代社會的關係。

1. 一千二百年的黑暗時期

西方社會發生科學革命之前,一切科學、甚或學術研究,其結論的真偽,必須是以天主教教廷的裁決,作為基準。地心說和日心說的爭論,就是一個顯著的例子。當年意大利的著名科學家伽利略,由於支持日心說,最後被教廷軟禁在家裏。當然,比起其他反對教廷,堅持自己研究結果的科學家,伽利略的判刑算是輕的了。

事實上,天主教教廷不單單控制科學研究,他們還控制道德與美學的論述。簡言之,一切「真」、「善」、「美」的思考,結論必須以教廷的判準作為依歸。天主教教廷就等於一個鉗制人民思考的極權政體。
多年來,教廷主導了所有學術研究的結論。換言之,宗教的價值觀主導學術研究,故此十六、七世紀期間,不少科學家及哲學家等,都問一個問題 : 究竟知識的基礎在那裡?當中,科學革命的一個代表人物笛卡兒,他的《沉思錄》(編按:Meditations on First Philosophy,中文譯名之一《沉思錄》,與羅馬五賢帝Marcus Aurelius的作品Meditations同名)正正就是要解答這個問題。

2. 「我思故我在」— 西方科學革命的代表思想


笛卡兒那句耳熟能詳的「我思故我在」,為現代科學革命作了一個結論。簡單的說法,笛卡兒指出,當我們去尋找知識的過程裡,我們所看見的,所經驗的,所相信的,以及幫助我們去認識外在世界的抽象思考理念,都可以被那邪惡的魔鬼欺騙,得出錯誤的思辨概念,得出錯誤的經驗知識。但在這個被欺騙的過程中,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就是我們的思維能力是存在的,因為我們若是沒有我們自己的思維能力,那麼我們怎會有被欺騙的可能性呢?

笛卡兒《沉思錄》的分析,帶出了一個重要的轉變,它帶出了一個範式的轉變。在過往,一切的知識都是建基於教廷的判準,一個外在權威的判準。但是當一切知識都可以是被誤導,被欺騙的,那麼教廷的權威也隨之而被瓦解。

相反,「我思故我在」所引伸出來的思考是,儘管我們在追尋知識的過程中,可以被騙,但若我們的思維能力是存在的話,我們可以繼續努力去研究,去探索,去找出我們被騙的,錯誤的地方在那裡。顯然,笛卡兒的「我思故我在」,是將知識的基礎,安頓於我們的思維能力上。換言之,我們「自己」就是知識的基礎。

3. 瓦解外在權威,確立以個人為主的人本主義

以笛卡兒為代表思想的西方現代科學革命,對當時的社會來說,是一場翻天覆地的改革運動。「我們自己就是知識的基礎」這一個講法,將知識必須寄托於教廷這個外在於我們自己的權威上,改為建基於我們自己個人的內在思維能力上。這種由外轉內的範式轉移,一方面瓦解了一千二百多年來,教廷的權威,一方面強調了個人的重要性,建立了西方重視個人的人本主義。

教廷的權威被推翻後,西方的科學技術也開始迅速發展起來。而這個轉變,與中國有鮮明的對比。不少研究中國科學技術發展的學者,都指出在十七世前,中國科學技術在許多方面多比歐洲強大。英國著名的科學哲學家培根,就曾經指出中國的三大發明(編按:中國三大發明由培根提出,為印刷術、火藥、指南針,其後艾約瑟加上造紙術,成為今日廣為人知的四大發明),對世界的科學文明,有強大的推動力。然而,他們卻奇怪中國的科學技術發展,在十七世紀後,停滯不前,而到了清代,更遠遠落後於西方列強。當中的一個解釋,就是中國社會,缺乏了像西方一般的科學革命,科學技術研究,仍然掌控在皇廷內,未能夠遍地開花。

西方現代科學革命,除了為西方科學技術帶來迅速發展外,更帶來了重視個人多元價值觀的生活方式的現代社會。

4.「心」「物」二元論與多元價值的現代社會


笛卡兒的「我思故我在」,引伸了「我」這個「個人」思維能力的存在,而「我」這個「個人」思維能力,是精神上的存在,「我」的身體則是「物質」的存在。但是,笛卡兒的哲學思辨,只是證明了前者的存在。而後者,是要倚賴前者的存在,才可以被證明存在。簡言之,我們所能夠肯定的,只是我們自己的思維能力,即我們的「心靈」,物質的身體,只是思維的載具。這就是所謂「心」「物」二元論。

「心」「物」二元論,強調的是思維的「我」通過我們身體的五官,去經驗這個外在世界,同時去經驗其他人,即是「別人」。這就是所謂「主觀」的「我」,去認知外在的「客觀」世界,而這個「客觀」世界,包括「別人」。當我們去認識「別人」的時候,我們只可以嘗試通過觀察別人的身體,即是「物質」的身體,去理解這個「客觀」的別人的「思維」,亦即是這個別人的「心靈」。然而,「物質」只是「心靈」的載具,兩者是沒有必然的關係,「物質」的身體,是不能完全表達「心靈」的思維或感受。簡單的例子,當我們看見別人的喜怒哀樂,他的「心靈」並不一定都是如此。換言之,我們是沒有辦法,去肯定我們可以認知別人的「心靈」。

換言之,我們是沒有任何辦法,去認知「別人」內心世界的思維或感受,反之亦然。故此,我們並不應該建議,推薦,或是指導「別人」的價值抉擇,美善生活,或人生目標,因為當我們無法去認知別人內心的「心靈」感受時,我們自己的「心靈」所感受到是好的,美善的,或快樂的,並不代表「別人」也有如此的感受。所以,我們應該尊重「別人」的抉擇,尊重「別人」的價值觀。

簡言之,「心」「物」二元論,引伸了一個要互相尊重的多元價值的現代社會。

(編按:本文刊載於熱血時報印刷版第49期。熱血時報印刷版訂閱連結:http://www.passiontimes.hk/4.0/regform.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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