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元朗私了傷人 兩男不准保釋12月再訊

涉元朗私了傷人 兩男不准保釋12月再訊

在本月21日晚至22日凌晨,亦即元朗恐襲發生兩個月當晚,元朗多處發生激烈衝突,有支持政府的人士,被現場群眾私了。警方落案起訴一名30歲姓張男子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及一項刑事毀壞罪,並控告25歲姓陳男子一項有意圖傷人罪,兩人今日(9月30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2月20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裁判官以指控嚴重、證據強,以及被告有潛逃風險為由,拒絕兩人保釋申請,兩人要還押看管。 

控罪指30歲姓張男子被控於2019年9月22日在元朗康景街3至19號利景樓地下外,襲擊男子李德忠。張另被控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李德忠的一部小米手提電話。 

25歲姓陳被告,則被控於2019年9月22日在元朗輕鐵康樂路站,與一班不知名人士意圖使張灌雄身體受嚴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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