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督察新年涉違泊 辯稱警員抄牌寫錯英文

退休督察新年涉違泊 辯稱警員抄牌寫錯英文




一名退休督察於本年農曆大年初一,被指在旺角違例泊車,收到罰款告票,該名退休督察否認控罪,案件今日(10月10日)在屯門法院開審。庭上被告辯稱發出告票的警員,在告票上寫錯英文,作為辯解。

事件發生於本年農曆大年初一傍晚時分,一名退休高級警務督察被指在旺角砵蘭街違例泊車,因而收到警方320港元的「定額罰款通知書」,被告否認控罪。被告質疑警員在告票上寫的英文地址有誤,「street」的「s」並非大楷;又指告票上沒刪去不適用的選項。

當日負責發出告票的警員供稱,當日見到被告的車非法泊在砵蘭街,車上沒有司機和乘客,於是開出告票,承認在告票上用英文填寫案發地點為「Portland street」,認為自己已正確寫出街名;又指自己雖沒刪去不適用選項,但有圈出適用選項,已經清晰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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