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新界東北撥款案上訴遭駁回 兩被告即時申請上訴終院獲批

反新界東北撥款案上訴遭駁回 兩被告即時申請上訴終院獲批

2014年6月立法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前期撥款衝擊案,高院今日(10月10日)駁回兩名被告葉寶琳及黃根源的上訴,但准許二人上訴至終審法院。 

葉寶琳及黃根源早前分別被判監兩周及三周,須即時服刑,法官黃崇厚今日頒布判詞,指即使葉和黃的行為沒有直接對會議程序或其他旁聽人士造成干擾,但是已構成「不遵守秩序」。法官亦不同意上訴理由指第11條只限規管獲准進入會議廳範圍的人士,而不包括未獲准進入的人士,因此駁回兩人的定罪上訴理據。 

法官亦駁回兩人的刑期上訴,指即時監禁才能反映兩人罪行嚴重性及真正罪責。 

辯方律師即時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獲法官黃崇厚批准,准兩人以原有條件保釋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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