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sir:警員揮動警棍是用作防禦

許sir:警員揮動警棍是用作防禦



一連兩晚,有人發現警方未施放胡椒噴霧,就直接使用警棍驅散旺角示威者,有記者於今日(10月19日)的警察例行記者會中,問到警方是否有違反指引。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指使用武力是有明確指引,但要視乎實際情況而定,並非逐級上升,又指警員揮動警棍是用作防禦。

許鎮德稱,警方會作風險評估,並用最低武力,一旦達到目的,就會停止再使用,而今次揮動警棍的目的,是用作防禦之用,並與示威者保持安全距離。

然而,3年前因警隊與大陸交流遭外洩,並已上載到大陸網站的香港警隊《戰術訓練手冊》中列明,不正確使用警棍是可以致命,又指攻擊對方的頭、頸、關節及其他骨骼組織是列為致命武力,只能在本身或其他人士的性命受威脅時,方會被視為正當。不過根據旺角示威區的情況,警員性命未受威脅,就多次攻擊示威者的頭、頸等要害,完全就是違反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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