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違檢疫令被判刑 最重監禁4星期

3人違檢疫令被判刑 最重監禁4星期


3人因分別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及《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今日(10月22日)於裁判法院被判刑。

首宗個案涉及一名48歲女子,該名女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她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她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7月12日離開其檢疫地點。她被控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第8(1)及8(5)條,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10日。

第二宗個案涉及一名20歲男子。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3月23日多次離開其檢疫地點。他被控3項違反《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第8(1)及8(5)條,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就3項罪行各被判處監禁8星期,緩刑24個月。

第三宗個案涉及一名37歲女子。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她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9月28日離開其檢疫地點及脫下手環,並於香港國際機場被入境事務處職員截獲。她被控三項違反《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第8(1)、8(4)及8(5)條,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就3項罪行各被判處即時監禁4星期,同期執行。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指出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強制檢疫規例的人絕不容忍,並嚴正提醒公眾應遵守相關規例。截至今日,共有59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判即時監禁最多3個月或罰款15,000元不等。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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