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無交資料案5被告准保釋 鄒幸彤梁錦威拒接受條件須還押

支聯會無交資料案5被告准保釋 鄒幸彤梁錦威拒接受條件須還押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及前常委共五人,早前拒絕應國安處要求提供資料,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

五人不認罪,案件昨日(10月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今日(10月22日)批准全部五被告保釋,但鄒幸彤、梁錦威拒絕接受擔保條件,加上鄒幸彤另有案件在身,因此兩人繼續還押。

法官同時亦批准豁免《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 9P 條傳媒報道限制。

保釋條件方面,鄒幸彤、梁錦威、陳多偉准以港幣1000元擔保;鄧岳君、徐漢光則准以港幣一萬擔保。除鄒幸彤外,每人每星期要到警署報到一次,同時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並且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法,包括傳統報章媒體、數碼媒體或社交平台,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任何根據其性質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行為或言論。

案件編號:WKCC363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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