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客户資料外洩非一定有問題 黃繼兒認為72小時內通報合理

指客户資料外洩非一定有問題 黃繼兒認為72小時內通報合理

私隱專員黃繼兒今旱(10月29日)表示,公司在72小時內通報資料外洩,期限合理,又指客户資料外洩並非一定有問題。 

黃繼兒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不是機構有資料外洩便一定有問題,例如可能受黑客入侵,只要相關機構已採取切實可行步驟保障資料就不是違規。 

他又指,香港現時法律無強制要求發生資料外洩時,必須通報公署或通知受影響客戶,不通知公署在現行法律沒有違規,但公司有道義上的責任,又認為72小時通報期限是合理。 

公署在國泰公布事件後翌日(10月25日),已向國泰發初步問卷,要求國泰在10日內解釋事件,再決定是否需要作深入調查。公署至今收到24宗乘客投訴和27宗查詢,了解如何保障個人私隱及索償。 

國泰航空10月24日表示,發現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港龍航空有限公司的部分乘客資料曾被未獲授權取覽,大約940萬位乘客的資料曾被不當取覽。


(圖片來源:港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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