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頒臨時禁制令至下月13日 禁起底司法人員

高院頒臨時禁制令至下月13日 禁起底司法人員


律政司入稟高等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獲批,禁止針對司法人員的「起底」行為。

原訟庭法官高浩文聽取律政司陳詞後,今日(10月30日)頒發臨時禁制令,生效至下月13日再訊。

相關的禁制令,將禁制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地作出以下行為:
 
(a) 在沒有相關人士的同意下及同時有意圖或相當可能會恐嚇、騷擾、威脅或煩擾相關人士的情況下使用、發佈、傳達或披露給他人屬於司法人員(如《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條例》(第92章)第2條所定義)、暫委法官、區域法官、裁判官、審裁處法官、死因裁判官和紀錄法院各成員(以下統稱為“司法人員”) 及/或其配偶及/或家庭成員(即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他們的姓名、職位、住宅地址、辦公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學校地址、年齡、出生日期、電話號碼、香港身份證號碼或其他任何官方身份證明文件的號碼、Facebook帳戶ID、Instagram帳戶ID、車牌號碼和任何照片。
  
(b) 恐嚇、騷擾、威脅或煩擾任何上述人士、及/或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員。
  
(c) 協助、造成、慫使、促致、唆使、煽動、協助、教唆或授權他人從事上述任何行為或參與上述任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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