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10月30日)落案起訴一名私人住宅單位業主,控告她涉嫌以4,500元行賄一名地產代理,企圖繞過地產代理商出租單位以免卻支付代理佣金。
陳穎德,46歲,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她獲廉署准予保釋,星期五(11月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案發時是何文田一個私人住宅單位的業主。自2023年2月起,她委託包括香港置業在內的多家地產代理商「放租」該單位。
2023年8月13日,香港置業一名地產代理安排一名準租客參觀被告的上述單位,準租客同意以月租25,000元租住該單位。
期間被告涉嫌向該地產代理提供賄款4,500元,要求對方不向香港置業報告單位的租賃交易,試圖藉賄賂手段免卻向香港置業支付代理佣金。該地產代理即時拒絕被告的要求,並向香港置業報告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