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認藏已使用催淚彈頭 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男生認藏已使用催淚彈頭 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去年11月2日晚上灣仔爆發示威,一名18歲男生被發現管有8枚已用的催淚彈彈頭、1個已用的橡膠彈彈殼及1個鎚仔,因而被捕。

該男生早前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以及無牌管有彈藥兩罪,今日(11月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認罪時指,是出於好奇而拾起用過的彈頭,無意圖傷害任何人。

主任裁判官錢禮表示,男生早前已還柙兩星期,已初嚐喪失自由滋味,故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處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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