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前年8月31日參與暴動 22歲男學生判囚40個月

認前年8月31日參與暴動 22歲男學生判囚40個月


22歲男學生承認前年8月31日干犯兩項暴動罪,今日(11月10日)於區域法院判囚40個月。

案情指,被告於2019年8月31日在旺角站及太子站月台,與同案其他被告及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他承認兩項暴動罪,但否認一項刑毀及兩項襲擊罪。

法官考慮案情、被告的年齡以及主動認罪,兩項暴動罪各判囚32個月,其中八個月分期執行,總刑期40個月。至於其他控罪則存檔法庭。

案件編號:DCCC 737/2020.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


讀者回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