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煽惑他人投白票帖文 58歲婦認罪判囚2個月緩刑18個月

轉載煽惑他人投白票帖文 58歲婦認罪判囚2個月緩刑18個月


一名女子在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轉載許智峯一個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投白票的帖文,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被告今日(11月1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判入獄兩個月,緩刑18個月。

58歲被告易美寶今日向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承認一項罪名,即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案情透露,被告於2021年10月31日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轉載許智峯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一個煽惑他人在上述選舉投白票的帖文。該貼文於選舉期間,在被告的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展示。

此外,平面設計師胡康騏,44歲;物理治療師黃智仁,42歲;及金融從業員郝建朝,29歲;今日並無答辯。三人的案件分別押後至本年11月29日及12月20日,以及明年1月17日答辯。


讀者回應
相關文章
cac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