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小巴上非禮17歲少女 休班警脫罪

涉小巴上非禮17歲少女 休班警脫罪

一名休班警涉嫌在小巴上非禮17歲少女,早前被控一項非禮罪,今日(11月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指女事主口供不一致,不能確認被摸胸時是否睡著,亦不能斷定是否被手觸摸胸部。

控罪指,54歲被告林忠榕於2019年5月3日,在一輛沿青山公路汀九段駛往青龍頭方向的小巴上,非禮女子X。


讀者回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