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違強制檢疫令被判刑

4人違強制檢疫令被判刑


4人因分別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或《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今日(11月2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刑。
 
首宗個案涉及一名26歲女子。該名女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她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她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5月7日的突擊檢查中,被發現脫下手環。她被控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第8(4)及8(5)條,今日被判罰款10,000元。
 
第二宗個案涉及一名61歲男子。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3月30日離開其檢疫地點。他被控違反《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第8(1)及8(5)條,今日被判罰款10,000元。
 
其餘兩宗個案涉及兩名分別為80歲及46歲男子。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們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分別於3月27日及7月3日離開其檢疫地點。他們均被控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第8(1)及8(5)條,今日被判罰款12,000元及即時監禁7日。
 
截至今日,共有75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3個月或罰款15,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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