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電動車換電慢 每輛平均等3個月

警電動車換電慢 每輛平均等3個月



審計署今日(11月28日)表示,警務處電動車換電速度慢,平均等候時間為每輛車約三個月。

事源為配合政府通過使用電動車輛減排的政策,物流署在2011至2014年度斥資5284萬元購置電動車輛,當中包括把警務處的131輛一般用途車輛,更換為69輛電動房車和62輛電動電單車,截至今年5月有54輛需要更換電池,但換電速度慢,平均等候時間為每輛車約三個月。

54輛需要更換電池的電動房車中,只有30輛更換了電池,其餘24輛的電池仍待更換。由於為該54輛電動房車更換電池的等候時間甚長,影響了警務處的車輛調配工作。

承辦商D去年11月在物流署和機電工程營運基金的會議中表示,無法更換整支車隊,因車輛已用上四至五年;又因市場上沒有其他電動車輛可供使用,無法提供暫借車輛,而且不能在暫借車輛安裝警告燈和作其他臨時改裝以供警方使用。

審計署建議,在警務處的電動車輛到期更換時,審慎研究市場上是否有合適的環保車輛可充分滿足警務處的運作需要。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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