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電一腦」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於今年8月1日實施之後,至今已經4個月。環保署表示,自去年6月開始接受電器廢物處置牌照申請,至今已發出共7個牌照,另有12宗申請正在處理中。
環保署稱,除初期有一些磨合,計劃實施以來運作大致暢順。至本年11月底,廢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及回收設施「WEEE‧PARK」已累積處理超過10200公噸廢電器電子產品;如單以計劃實施首4個月計,其處理量近5400公噸。
自計劃實施以來,經過初期運作的磨合期之後,政府「WEEE‧PARK」營辦商能夠在超過99.9%的個案達到在收到銷售商要求第3個工作天起按客戶要求上門收集舊電器的服務要求;在法定除舊服務以外的免費收集服務方面,營辦商在收到來電約1星期就可以上門回收舊件。如預約情況許可,營辦商可安排在更早的日期上門回收。
環保署至今已巡查零售點超過1160次,並正就20宗懷疑違規個案進行調查,如有足夠證據會採取執法行動。
由今年12月31日起,堆填區及其他指定廢物處置設施(例如廢物轉運站)將不再接收和處置電器廢物;除豁免情況外,任何人貯存、處理、再加工或循環再造(不包括修理)電器廢物,均須取得環保署根據法例發出的廢物處置牌照。進口或出口電器廢物亦須領有環保署發出的許可證。根據《廢物處置條例》,任何人未領有牌照而處置(包括貯存)電器廢物,或未領有許可證而進出口電器廢物,首次定罪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