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少年警訊會所內偷USB及書券 47歲女警長續准保釋下年2月再訊

涉少年警訊會所內偷USB及書券 47歲女警長續准保釋下年2月再訊


前年12月,47歲女警長涉於上水少年警訊會所內,偷竊兩枝記憶棒、28張總值港幣2400元的書券,被控兩項盜竊罪;案件今日(12月7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裁判官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2022年2月7日答辯,以待翻看閉路電視片段及錄影會面,期間批准被告繼續保釋。

47歲女警長陳惠嫻現已被停職。她被控於2019年12月21日,在上水圍大埔區少年警訊會所的閱讀室內,偷竊兩枝刻有「大埔區少年警訊」字樣的警察紀念品記憶棒,以及8張商務印書館港幣50元書券,上述物品為女警長3943吳詠璇的財產;另外,被告於同日同地的電腦室內,偷竊20張商務印書館港幣100元書券,上述物品屬於男子羅逸俊。

案件編號:FLCC1364/2021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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