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上載翻唱片段有冇侵權? 知識產權署長:可用報道時事條文豁免

梁振英上載翻唱片段有冇侵權? 知識產權署長:可用報道時事條文豁免



特首梁振英昨日(12月7日)出席經民聯活動期間,與一眾高官、議員及歌手黃家強合唱 Beyond 金曲《喜歡你》,事後有兩個焦點,首先是不少網民批評黃家強與建制派為伍,是「背棄了理想,誰人都可以」,其次就是梁振英有沒有違反於明日恢復二讀的《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

有網民認為,梁振英將翻唱歌曲片段上載到 Facebook,不符合「網絡23條」的6項豁免,亦即是「戲仿、諷刺、營造滑稽、模仿、評論、引用」,屬「抒發情感」或「展示個人才華」。

知識產權署署長梁家麗今日接受港台節目訪問時,指要知道是否侵權,必先了解利用版權作品時,是否得到版權擁有人的同意,如果沒有得到同意的話,就要看看是否有豁免可以適用,她表示:「我從一個法律嘅觀點去睇,因為特首係一個公眾人物,我覺得呢,可能係可以用報道時事呢個豁免使用嘅條文呢,係可以豁免到嘅。」

(梁振英 Facebook 片段截圖)



 

Posted by CY Leung on Monday, December 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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