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5日,一名26歲男子於屯門市廣場「和你唱」活動中,用膠杯擲向一名便衣警員的右額 。
被告今日(12月9日)承認一項襲警罪,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監禁3星期。
律方求情時指,事主傷勢不重,受襲後並繼續執行職務,與同類案件相比不是最嚴重。
裁判官就指,被告令警察於驅散設防時遇襲受傷,控罪嚴重,加上被告曾有一項同類案底,最終判被告入獄3星期。
26歲被告被控於2020年5月5日,在屯門市廣場1期2樓襲擊警署警長謝煒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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