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年621次要求社交媒體刪帖

警方今年621次要求社交媒體刪帖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楊偉雄書面回覆議員質詢時指,警方今年內曾經621次向社交平台要求移除帖文,至於2017及18年的數字,分別為81次及32次。局方未有交代社交平台受理次數,只稱「部分受理」。

警方今年亦曾34次向網站提出移除帖文,同樣為部分受理,2017及18年的次數則分別為5及6次。

楊偉雄表示,警方在執行職務時,如須要求有關人士或機構,包括資訊及通訊科技公司提供資料或作出配合,包括向互聯網平台提出移除帖文的要求,會按照與職務相關的法例、程序或守則行事,並只會在執行職務上有必要時,才提出有關要求。

回覆又提到,在過去數月,網上或社交媒體流傳很多虛假消息,特別是大量針對警隊的假新聞和沒有確實證據的指控,這些未經證實的消息大多扭曲事實,製造社會恐慌,加深社會對立和分化,破壞警隊和市民的關係。政府強烈譴責這些在網上故意散播謠言的行爲,並會盡力提供資訊和事實,澄清虛假消息。政府呼籲市民應保持客觀、理性,切勿輕信無中生有的網上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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