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當局自2011年4月1日起,容許香港居民在中國的合資格「超齡子女」申請單程證來港。保安局書面答立法會議員質詢時指,由2011年4月實施政策至今年10月底,中國當局共接獲接近58000宗由中國「超齡子女」提出的單程證申請,當中超過56000宗申請已完成初步審核,而根據中國當局提供的資料,超過51000宗申請已獲批准簽發單程證。獲批單程證人士中,接近9成已來港。
所謂「超齡子女」,即在其親生父親或母親於2011年11月1日或以前首次取得香港身份證時,為未滿14周歲的中國居民,而其親生父親或母親在2011年4月1日仍定居香港。
保安局指,中國當局是按申請人在港親生父親或母親取得香港身份證的時間先後順序,分階段受理「超齡子女」來港定居申請。保安局續提到,中國當局目前沒有任何計劃改變現行「超齡子女」申請條件的規定。保安局又稱,特區政府會顧及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繼續就有關單程證的事宜與中國當局交換意見,反映社會訴求。
保安局亦交代了自2011年4月至2018年10月持單程證來港人數,近7年半共有352772人。
2011年4月至2018年10月持單程證來港人數
2011年(4月起):34700
2012年:54646
2013年:45031
2014年:40496
2015年:38338
2016年:57387
2017年:46971
2018年(截至10月底):35203
總數:352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