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言人表示,約300萬名於8月1日透過八達通獲發首期消費券的市民,因其「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在11月底已達到4,000元,將於本周四(12月16日)獲發餘下1,000元消費券,並會在當日陸續收到相關手機短訊通知。
相關市民屆時可到公共交通費用補貼領取站、指定便利店和超級市場、八達通服務站或透過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拍卡領取消費券。
根據消費券的發放安排,以八達通收取消費券的市民,在首期消費券發放後的4至7個月,只要其「合資格消費」達到4,000元,尾期的1,000元消費券便會在達標後的下一個月16日發放。換言之,於8月1日透過八達通獲發首期消費券的市民,即使其「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在11月底(即首期消費券發放後的4個月)未達到4,000元,仍有時間繼續消費。只要他們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最遲在明年2月底(即首期消費券發放後的7個月)達標,仍可趕及於明年3月16日,獲發尾期1,000元消費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