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5日提訊,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控方又提出收回林卓廷的旅遊證件,裁判官最終撤銷林卓廷可因立法會議員可因公務離港的豁免,命令林卓廷不可離港,並交出旅遊證件。
2019年9月22日,有大批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聚集,有人於太子道西燃點雜物,一名27歲女子涉嫌把雜物丟入火堆,並藏有鐳射...
2019年8月13日的機場集會,《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遭示威者「私了」,又有警員被包圍後拔槍,之後多人被捕。 一名25歲...
於2019年7月1日採訪立法會實況的本台記者及主持人馬啟聰,被控一項暴動罪及一項進入或逗留會議廳範圍,今日(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