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指人大釋法釐清權責 彰顯一國兩制精神

林定國指人大釋法釐清權責 彰顯一國兩制精神


昨日(12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對《香港國安法》作出解釋。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立法解釋權,並非針對個別案件,亦沒有觸及香港法院的司法程序,絕對無損香港法院受基本法保障的獨立審判權和終審權。

林定國於標題為「人大釋法釐清權責 彰顯一國兩制精神」的最新網誌提到,是次釋法源自有關在香港沒有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是否可以按專案申請方式參與涉及國安案件所引起的爭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並沒有直接解決這爭議,而是通過解釋《香港國安法》的第14及47條,提供清晰途徑讓香港特區自行解決有關爭議。

他強調,是次釋法並沒有觸及《香港國安法》除第14及47條以外的條文,或《基本法》的任何條文。再者,無論香港國安委依據釋法所作的決定為何,海外律師仍然可在民事案件以及不涉國家安全的刑事案件中,按現行機制申請專案許可代表當事人,沒有絲毫影響。

他認為,是次釋法具有重大及積極意義。除了明確及權威性地指出《香港國安法》第14條及47條的適用範圍,以至處理海外律師參與國家安全案件問題的方向外,更為關鍵的是彰顯了中央支持香港特區自行承擔處理國安事務的基本方針,充分體現一國兩制精神。一國兩制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次釋法讓特區政府能更有效落實及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促使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讀者回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