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舍員工周五起至本月17日內 須接受第4輪強制檢測

院舍員工周五起至本月17日內 須接受第4輪強制檢測



政府今日(1月6日)宣布,第4輪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及護養院員工強制檢測即將展開。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昨日(1月5日)按《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第10(1)條發出「強制檢測公告」,規定由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護養院以及附設於安老院或殘疾人士院舍的處所的日間服務單位僱用並在1月18日至27日期間值勤,或透過與院舍或上述單位訂立的外聘服務合約在該期間向住客或使用者提供服務的人士,包括全職、兼職及替假員工,須於周五(1月8日)至1月17日期間,按照公告指明的規定及程序,進行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測,有關檢測樣本必須是非自行採集的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
   
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5,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4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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