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機場暴動案罪成 判囚4年3個月至5年半

3人機場暴動案罪成 判囚4年3個月至5年半


中國《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2019年8月在香港機場遭示威者包圍記,當中4人被控暴動、非法集結、非法禁錮、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等共8項罪名。

案件日前在區域法院裁決,其中3名被告,包括20歲姓賴男子、23歲姓畢女子、29歲姓何男子被裁定暴動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等罪名成立,今日(1月8日)分別判監4年3個月至5年半。

至於案中姓黃的第4被告,則被裁定非法集結及非法禁錮兩罪不成立。

法官判刑時指出,案法地點為香港國際機場,3名被告既傷害受害人,亦令香港人傷心及蒙羞,更令世界質疑香港是否仍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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